因青田县第二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建设需要,根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有相规定,将对该项目用地区块内的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坟墓迁移范围:青田县温溪镇沙埠村下庵山地块“青二医”项目规划红线区内的所有坟墓。
二、登记时间和地点:即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到温溪镇沙埠村村委办公楼办理登记、迁移手续。
三、坟墓迁移时限:2019年4月10日前完成迁移。
公告之日起,请坟主亲属速到温溪镇沙埠村村委办公楼办理登记、迁移手续。逾期未办理登记、迁移手续的坟墓,一律作无主坟墓处理。
特此公告
青田县温溪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