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召开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9年3月7日(星期四)下午13:30(13:00-13:20会议报到,13:30正式开会),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青田侨乡世贸大酒店五楼世贸厅(丽水青田县鹤城街道高湾1号)
三、会议内容
1.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
2.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
3.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草案);
4.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
5.报告董事会、监事会及其成员,经营管理层年度履职情况;
6.独立董事向大会作述职报告;
7.审议2018年度关联交易情况专项报告;
8.审议《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
9.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草案)》;
10.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草案)》;
11.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草案)》;
四、参会人员
(一)本行股东(请根据本通知规定进行股权登记,经登记后方可参会);
(二)本行邀请的领导;
(三)本行邀请的列席嘉宾;
(四)大会见证律师;
(五)大会工作人员。
五、股权登记和报名
本行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但应履行股权登记和报名手续。逾期未报名登记,或虽已报名登记但未按时参加会议的,视同弃权。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可以亲自参会,也可委托其他股东参会。亲自参会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股金证办理登记;委托其他股东参会的,受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股金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代表须携带公司公章、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金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二)报名时间:2019年2月16日至2月27日,每天9:00-11:30;14:00-16:30,节假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180号青田农商银行8楼810室。
六、出席会议
已报名登记的股东和代理人凭以下手续,按时到会议地点报到并出席会议:
(一)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明和股金证报到;
(二)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凭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和股金证报到;
(三)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出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股金证。
注:由于携带证件或文件不齐全,导致无法确认其股东或代理人资格的人员,不能出席会议,所导致的股东权利丧失由股东或代理人自行承担。
七、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林云峰,联系电话:6820779(会务);
潘建伟,联系电话:6752052(会议);
吴有清,联系电话:6752052(报名);
八、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在中国青田网和青田侨报上同时刊登公告,在本行各营业网点张贴。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可在中国青田网政府公告中查询本会议通知,在附件中下载。
(二)由于本行股东较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会议材料将不进行大规模印刷和分发,本行将会议材料置备于本行董事会办公室810室,供各股东报名后翻阅和自主索取,对未及时索取会议材料而导致的任何纠纷,本行概不负责。
(三)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物、会议补贴,不安排食宿。参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议时间、地点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