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一版要闻

可为企业减负近3000万元

我县6月1日起取消 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本报讯 (记者 章一聪 通讯员 陈亚坤) 近日,记者从县招投标中心了解到,自2019年6月1日起,我县政府采购项目将取消收取投标保证金。

据了解,取消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做法是顺应“放管服”改革的东风,为改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而在浙江全省推行的一项重大举措。该举措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软环境。特别是减少小微企业资金回笼的障碍,提高参与投标的积极性,激发政府采购市场活力。同时,也简化了采购投标流程,提高“有效投标率”。投标企业不必再担心因保证金缴错或缴纳超时等失误而无法参与投标,大幅提高了招标成功率。

县招投标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采取这一举措,可以推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净化政府采购市场。利用取消投标保证金制度,倒逼政府加快政府采购诚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严惩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真正将对守信企业激励、失信企业惩戒的导向落在实处。

“这样省事多了,既不用担心保证金缴错的问题导致无法投标,又减轻了我们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一位供应商代表说道。

据悉,这项举措预计每年将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减负近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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