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综合新闻

我县全面从严整治砂石料运输车辆

本报讯 (记者 吴楚楚) “你好,我来交罚款。”“好的,请出示一下您的证件。”……日前,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违章处理中心,一辆砂石料运输车车辆所有人黄师傅正在缴纳车辆超载罚款。

据黄师傅介绍,10月31日下午,他驾驶砂石料运输车行驶在戈溪路段,因超载,车辆当即被扣留在船寮。因违法记录较多,需要缴纳罚款3万元。认为罚款金额太大,黄师傅没有立即缴纳罚款,而是抱着侥幸心理想着以后会不会从轻处罚,便抱着观望的态度一直没有缴纳罚款。

就这样,车辆被扣留在船寮10多天。这10多天来,没有开车,黄师傅一直没有收入来源,若再不处理,将面临更大的损失。而后,黄师傅便带着相关证件和钱,来到了违章处理中心缴纳罚款。“既然车辆被扣留了,就要选择积极处理。”黄师傅说,今后他会严格按照规范驾驶车辆,维护路面整洁,确保安全驾驶。

据悉,自10月31日全县砂石料行业综合整治大会召开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当天下午立即行动,开展路面联合执法行动,在干线设立流动治理点进行检查,对超限超载和抛洒滴漏等违法违规车辆依法从重从快处罚。并充分利用在国省道安装的非现场执法设备等科技手段对超载超限货运车辆进行24小时抓拍。截至11月12日,共查获违法违规车辆50多辆。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四条,经当事人申请,对经动态称重设备固定证据多次以上未主动接受处罚的,经路面查处,有5次以上违法记录,按照最近5次治超非现场执法记录一并处罚,且累计治超非现场执法处罚并处额度最高不超过6万元,其他非现场违法记录由治超信息平台在数据库中予以保存。

2019-11-15 2 2 青田侨报 content_25051.html 1 3 我县全面从严整治砂石料运输车辆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