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新春特刊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邱旭勇(户籍所在地青田县高湖镇五源山村洪寮27号):

本院受理原告刘美燕诉被告邱旭勇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1121民初68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0年4月9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船寮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陈建晓(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阜山乡阜山陈宅村龙驮坦2号):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被告陈建晓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1121民初36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青田县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洪王平(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季宅乡郑山后11号):

本院受理原告冯洪彬诉被告洪王平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1121民初39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被告洪王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冯洪彬代偿款311865.2元及利息(利息自2017年7月3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青田法院船寮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王世寿(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祯埠镇马岭脚村毛村路63号):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世寿、邱岩传、杜秀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1121民初5013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商事诉讼一审相关告知材料、外网查询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0年4月8日10时00分在本院章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徐尚南(浙江省青田县鹤城街道圣旨巷19号):

本院受理原告陈明与被告徐尚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9)浙1121民初4467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0年4月8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林建勇(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方山乡石前村华侨新村50号,现住具体地址不详):

本院受理原告陈旭芬与被告林建勇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1121民初116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的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本院决定于2020年4月8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家事审判庭开庭审理。

陈利如(户籍地青田县船寮镇洪府前东路20号):

本院受理原告叶录平与被告陈利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1121民初46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陈利如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叶录平借款本金1300000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万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张青勇(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鹤城街道东苑小区14幢4号402室)

陈秀红(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鹤城街道东苑小区14幢4号402室):

本院受理原告周海华与被告张青勇、陈秀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1121民初4848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30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0年5月25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王安邦(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腊口镇扬帆街157号):

本院受理原告谢广杰与被告王安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1121民初5005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商事诉讼一审相关告知材料、外网查询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0年4月14日9时30分在本院章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萧军丽(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瓯南街道崇福村文头86号):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省青田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傅金荣、萧军丽、杨宗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1121民初5009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商事诉讼一审相关告知材料、外网查询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0年4月8日9时30分在本院章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2020-01-20 20 20 青田侨报 content_37385.html 1 3 浙江省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