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石雕节特刊

“同道堂”玺

刻于清咸丰年间,印面2厘米×2厘米,高8厘米。光素,印面方形,阴文“同道堂” 印文。

此玺与另一方田黄“御赏”玺共装于一黑漆盒内,盒盖刻两方玺文和“同治十二年正月二十六日”款识。两玺原是咸丰皇帝所用的闲章。咸丰十一年(1861年)七月,咸丰帝奕詝病逝于热河避暑山庄,临终前遗诏立六岁的载淳为皇太子,任命载垣、端华、肃顺等8人为赞襄政务大臣,辅佐嗣皇帝处理政务。同时将“同道堂”“御赏”两方小玺分别赐给载淳和皇后钮祜禄氏,并规定凡以后下发谕旨必须钤用此二玺为凭。据《热河密札》记载:“两玺均大行所赐,母后用‘御赏’玺,上用‘同道堂’玺,凡应朱笔处用此代之,述旨亦均用之,以杜弊端。”由于载淳年幼,“同道堂”玺便被其生母慈禧控制在自己手中,代子钤印,从而取得了干预朝政的权力。作为谕旨下发的凭证,其使用从咸丰十一年七月十七日始,约至同治十二年同治帝亲政结束,是晚清政治的见证物,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价值。

2020-12-07 20 20 青田侨报 content_67515.html 1 3 “同道堂”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