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公益

青田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朱民莲(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鹤城街道新建岭小区13幢二单元201室):

本院受理原告季晓云与被告朱民莲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1121民初3441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司法公正码告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15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决定本案于2021年2月15日下午15时在本院家事审判庭开庭审理。

2021-11-24 20 20 青田侨报 content_177760.html 1 3 青田县人民法院 公 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