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余自强) 近日,县农业行政执法队和太鹤湖管理处共同开展太鹤湖禁钓执法行动,对违规垂钓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开展教育。
当日,在太鹤湖防洪堤上,一到晚上便有不少钓鱼爱好者手持工具进行垂钓,对于近在眼前的禁止垂钓标语他们选择视而不见,完全不顾自己的行为是否会对周边的行人带来危险。“我们每天在这走路,看他们挥鱼竿我们还挺害怕的,毕竟有些路段还是比较窄的。”市民吴女士说。
“近期,我们接到群众反映,太鹤湖禁钓区内有不少人在垂钓。为保护太鹤湖的渔业资源,维护太鹤湖景区日常秩序,在太鹤湖禁钓区内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非法垂钓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县农业行政执法队渔业稽查队副队长潘一表示。
本次行动共计处罚违规垂钓人员20名,接下来,县农业行政执法队还会和太鹤湖管理处开展常态化的巡查,加大执法力度。
自2020年11月6日起,我县便颁布关于太鹤湖部分水域禁钓的通告,将青田县瓯江大桥至塔山大桥之间水域划定为禁钓范围,全年禁止一切垂钓行为。对违反通告规定在禁止垂钓区域钓鱼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