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综合新闻

当庭宣判

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释法“护青山”

本报讯 (记者 项沁豪)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森林防火,重在堵源。近日,县人民法院将审判庭搬到了万山乡陈吾寮村文化礼堂,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孙某某涉嫌失火罪一案并当庭宣判,组织了50余名当地村民到场旁听,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提高群众防火意识。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3年1月,被告孙某某醉酒后在万山乡陈吾寮村下溪一处农田内因用火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火灾过火总面积21.9414公顷,庭审中,法官耐心听取了被告人的意见,并多次向被告人及旁听村民释明火灾发生的原因以及造成的损害,强调森林防火的重要性。被告人孙某某当庭表示对指控的事实和定性无异议,且自愿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案情现场为大家进行普法,讲述了失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法官提醒广大群众树立防火安全意识,高度重视用火安全,切勿在野外随意用火。

“在村内设立巡回法庭,相当于把法庭搬到当地群众的身边,开展巡回审判,就是给群众上最生动的生态保护法治教育课。”县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楼伟标说。

下一步,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以打造“生态司法全域行”特色环资品牌为依托,坚持“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的环境司法理念,通过“行走的法庭”将司法服务延伸全县各域,共同推进美丽青田建设。

2023-09-25 当庭宣判 20 20 青田侨报 content_388161.html 1 3 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释法“护青山”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