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建森(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仁宫乡小奕村金山垟4号):
本院受理原告吴清琴与被告罗建森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1121民初2729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司法公正码告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15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决定本案于2023年12月1日下午15时00分在油竹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周增浩(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吴坑乡章山村177号):
原告刘霜月与被告周增浩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1121民初21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驳回原告刘霜月与被告周增浩离婚的诉讼请求。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陈志荣(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41弄1幢):
金美翁(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41弄1幢):
陈佶(原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鹤城街道宝幢街157号):
本院受理原告青田卓成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志荣、金美翁、陈佶、王园园(WANG VICTORIA YUAN YUAN)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1121民初1779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码告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30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决定本案于2024年2月21日上午9时00分在油竹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李小科(户籍地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船寮镇三和村章庆12号)
洪礼雄(户籍地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季宅乡黄放口降背25号):
本院受理原告严金松诉被告李小科、洪礼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1121民初2645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3年12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船寮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吴祖华(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三溪口街道金泉村考坑28号):
原告青田县新艺玻璃装饰店与被告吴祖华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1121民初20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被告吴祖华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给原告青田县新艺玻璃装饰店报酬13990元,并赔偿自2023年7月4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3.55%计算的逾期付款损失。本案受理费75元,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吴祖华负担。
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上诉期限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