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船寮镇朱店前村上头街16号):
李松林(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船寮镇朱店前村上头街16号)
本院受理原告夏仲达与被告李林、李松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1121民初2921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码告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30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本院决定本案于2024年3月19日上午9时00分在油竹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