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柔妤 见习记者 杨晨曦) 近年来,农产品市场流行的生鲜灯被称为“美颜神器”,通过调整光照颜色使食品看起来更“新鲜”,但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近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更换“生鲜灯”专项行动,肉类生鲜产品褪下“美颜滤镜”,凭“生图”实力吸引顾客。
在油竹街道菜市场,工作人员正与农贸市场负责人一同为生鲜肉食品商户更换白光灯。“生鲜灯”是一种通过调整光照颜色而使生鲜食品呈现出更加鲜艳颜色的灯具,消费者很容易被“生鲜灯”照射下食品的“美丽外表”所误导,购买到不新鲜的食品。在更换白光灯前,商家普遍都会使用“生鲜灯”,在红紫色光源的照射下,生猪肉等食品显得十分诱人。而更换合规灯具后,生猪肉呈现出淡红色的原本面貌,对比十分明显。
“我很支持换掉‘生鲜灯’,只要肉的品质好,我们不愁卖不出去,灯的影响不大。”已经完成更换灯具的肉类商户李宝山说。
为了加速推进市场灯具更换,青田菜篮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定制了符合标准的日光灯管,在全县农贸市场免费为商户进行更换安装。“为尽可能减少对商户的影响,我们从中午12点开始更换合规灯具,一天内完成对油竹菜市场65盏生鲜灯的更换。”青田菜篮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油竹菜市场负责人华尧海表示,接下来,还会对山口、仁庄等农贸市场的灯具进行更换。
12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生效。《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办法》施行后,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全县使用农产品生鲜灯的更换工作已经全面启动,确保12月1日前全面更换到位,后期我们会持续跟进,确保生鲜灯的监管不出现反复,被发现仍然使用生鲜灯的经营单位,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江南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徐仲表示,如果消费者在12月1日后发现仍存在使用生鲜灯的违法情况,可拨打12345消费者投诉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