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舒旭影) 近日,我县出台了《青田县第二孩、第三孩育儿补贴办法(试行)》文件,2023年1月1日后符合政策生育第二孩、第三孩的家庭,从12月30日起可到第二孩或第三孩子女户籍地村(居)委员会提出申请。
据了解,按照相关要求,申领育儿补贴的夫妻双方都要求为丽水市户籍,其中至少一方为青田县户籍,含夫妻一方为青田县户籍,另一方为无户籍的现役军人,而且该子女落户在青田县。育儿补贴只需申报一次,每年分两次发放。从孩子出生当月起每个月发放500元补贴,至满36个月止。
目前,市民暂时不能用“浙里办”APP申请。下一步,县卫生健康局将联合相关部门,结合具体补贴申领发放的工作实践以及相关工作数字化改革的推进,进一步优化和简化流程,不断提升群众办事的体验感与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