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公益

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卓选青(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汤垟乡小佐村门前垟4号):

本院受理原告王宁与被告卓选青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1121民初2941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民商事诉讼相关告知材料、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司法公正码告知书、互联网庭审告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的答辩及举证期限为15日,自送达之日起计算。

翁小春(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鹤城街道上店街内30号201室,现住具体地址不详):

原告翁建新(Yung e/v Wang Kin Sun)与被告翁小春、翁小凤、翁洁赋、翁洁璟、杨玉珍继承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1121民初1046号民事判决书。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上述期限内内向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4-01-10 20 20 青田侨报 content_419563.html 1 3 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