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综合新闻

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叶伯松(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青田县仁宫乡孙前村16号):

本院受理原告徐菊兰与被告叶伯松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1121民初34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驳回原告徐菊兰要求与被告叶伯松离婚的诉讼请求。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2024-01-15 20 20 青田侨报 content_420562.html 1 3 青田县人民法院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