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章晨阳) 昨日,亚泰制革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孙春红加班处理2月29日在青田举行的排污权全要素跨区域交易的扫尾工作,向浙江宏丰铜箔有限公司财务人员确认款项的到账时间,这意味着该公司成功将“沉睡数字”转化为“价值资产”。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排污权交易首次涵盖了四类污染物,是浙江省第一笔排污权全要素跨区域交易。
排污权指标“数字”变“财富”,对亚泰制革有限公司而言,可谓是“雪中送炭”。“目前,公司基本没有生产,如果没有这次交易,之前购买的排污权到期就要作废。”孙春红表示,借助排污权交易平台,让排污权灵活地运用起来,给公司带来了可观收益。
在当日的排污权交易现场,亚泰制革有限公司与浙江宏丰铜箔有限公司签署了排污权转让合同。交易内容包含化学需氧量48.562吨、氨氮5.088吨、二氧化硫1.255吨、氮氧化物1.902吨,成交单价分别为16000元/(吨·年)、19000元/(吨·年)、13000元/(吨·年)、11000元/(吨·年),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共计成交总额2615408元。
此次交易就像一座桥梁,连接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青田企业的排污权获得了价值转化的机会,温州企业则获得了更大的绿色发展空间。
浙江宏丰铜箔有限公司代表严学文算了一笔账,根据《2024年温州市第一期排污权电子竞价结果公示》结果来看,浙江宏丰铜箔有限公司在温州购买相同数量有效期的排污权指标最低需要300余万元,而通过跨区域购买排污权,不仅节省了企业成本,还为企业绿色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2023年4月,《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对排污权跨行政区域交易作了具体规定,同时明确了现阶段纳入全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范围的排污权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4类污染物。
浙江省低碳发展中心副主任吴建认为,这次瓯江流域排污权跨区域交易不仅是生态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省委“三个一号”工程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尝试,还是体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这是全省首笔排污权全要素交易。接下来,我们将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动态掌握企业排污指标的使用、闲置、变更,积极探索环境资源要素有效供给和畅通流动的新道路,为实现区域整体经济与环境效益最大化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青田经验。”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总工程师季晓春表示。
名词解释:排污权是指排放污染物的权利,企业对获得的排污权拥有使用权,有偿获得的排污权可出让或抵押。排污权总量交易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