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叶佳霁 见习记者 潘伯丽) 3月20日,我县启动2024年“三侨生”证明办理工作。
当日,在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0楼县行政服务中心,G04-06号综合受理窗口前排满了前来办理三侨生优待业务的市民,季红平就是其中一位,他正在为自己的孙子办理“三侨生”身份确认。“这个政策真的太好了,能看出来政府非常重视我们华侨子女的教育,也希望我孙子今年能考上好的高中。”季红平说。
据悉,“三侨生”是指归国华侨、归国学生、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我县每年约有四百多名符合条件的“三侨生”。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华侨身份的认定按有关规定执行。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是指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依法办理回国落户手续。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视为归侨。
办理“三侨生”所要携带申请表、父(母亲)所持护照、在住在国实际居住时间证明等材料,其中出入境记录作为其中一项关键材料,今年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推出了批量办理服务。“学校或者班级有大批量的学生都需要出入境记录,可以提前联系我们,我们会开辟专窗绿色通道进行批量办理。”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教导员金素红介绍。
据了解,青田学籍“三侨生”可前往青田县行政服务中心(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10楼G04-06号综合受理窗口办理,截止时间为5月10日,逾期将不再受理。相关人员也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网上申请,并将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邮寄到青田县行政服务中心(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10楼县侨务办公室窗口进行办理。
取得“三侨生”中考优待的考生,在学校招生考试录取时,按有关政策规定,可享受中考总分的基础上加5分投档录取。但考生一旦在申报“三侨生”优待中提供虚假材料,将被取消“三侨生”资格,已报名参加中考或已被学校录取者,将分别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