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叶春笼) 3月24日,我县多部门在山口镇大安村举行生态司法林绿碳修复基地揭牌仪式,这也是我县首次创新完成的异地补植修复案例。
此前,我县某企业因挖山取石等行为,非法占用林地50.35亩,导致被剥去土壤层的公益林再难自愈,改变的土地性质无法回转。面对“原地难复绿”的困局,承办法官秉持“生态损害必修复”理念,创新引入了异地补植机制,最终促成被告企业自愿修复60亩林地并缴纳保证金。
如今,这60亩需要修复的林地作为我县生态司法林绿碳修复基地,将在司法、检察、林业、人大等多方全程监督下,督导被告企业种植枫香、银杏、乌桕等兼具生态效益与观赏价值的树苗,为受损的绿水青山在异地写下“司法药方”,确保修复林兼具生态功能与景观价值。
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持续推进绿碳生态经济与生态教育相融合,夯实生态制度打造青田特色生态司法文化,发挥法治的教育引导作用,全方位落实有损必赔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助力县域绿色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