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综合新闻

青田可以办理 不动产居住权登记业务了

本报讯 (记者 舒旭影 通讯员 吕叶晓) 近日,青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启动不动产居住权登记业务,多元化保障群众的住房需求。

根据《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并明确居住权合同、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的消灭等具体相应内容。

该中心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有群众电话咨询不动产居住权登记相关事宜,为回应群众的热切诉求,中心梳理窗口线上线下服务流程,开展窗口工作人员登记业务培训,搭建了不动产居住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三类型业务系统服务模块,并结合青田工作实际印发《青田县居住权登记操作规则(试行)》实施方案。

目前,我县居住权登记业务已开展试运行,有需要的市民朋友可以携带身份凭证和居住权合同等法定登记材料办理业务,相关内容可拨打电话661212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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