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通〔2025〕3号
根据《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浙动办〔2023〕25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全省警报试鸣和“十四五”人防警报建设情况自查的通知》(浙融办发〔2025〕10号)文件精神,为增强市民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和应急避险能力,报县政府批准,同意于5月12日在青田县鹤城街道、瓯南街道、油竹街道、三溪口街道、温溪镇、山口镇、船寮镇、北山镇所在区域内试鸣防灾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信号
防灾警报(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时间3分钟)、防灾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4分钟)。 二、试鸣时间 试鸣时间定于2025年5月12日10:00-10:14。其中,10:00-10:03为防灾警报;10:10-10:14为防灾解除警报。 三、试鸣形式 鹤城街道、瓯南街道、油竹街道、三溪口街道、温溪镇、山口镇、船寮镇、北山镇所在区域内发放固定音响警报。 特此通告。
青田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