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号
根据《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对青田县总工会区块城市有机更新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征收和模拟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拟征收范围:门牌号为临江东路39号、45号,龙东路36号。具体详见总工会区块城市有机更新项目房屋拟征收和模拟征收范围图标注为红色部分。
二、房屋模拟征收范围:门牌号为临江东路43号、44号,鸣山路9号、11号、13号、15号。具体详见总工会区块城市有机更新项目房屋拟征收和模拟征收范围图标注为绿色虚线部分。
模拟征收范围内房屋被征收人需在2026年2月27日前向征收部门书面反馈改建意愿,需在2026年6月30日前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如在上述两个期限内,改建意愿或补偿协议签订率达不到100%的,征收部门将不予征收。
三、青田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未登记建筑认定与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将负责对拟征收和模拟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对违法建筑予以处置。
四、房屋拟征收和模拟征收范围发布之后,在该范围内房屋的所有人、使用权人、其他项权利人及地上附着物所有人须配合工作人员对该范围内相关权属状况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五、从房屋拟征收和模拟征收范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
1.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2.改变房屋用途;
3.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4.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有上述行为,征收部门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总工会区块城市有机更新项目房屋拟征收和模拟征收范围图
青田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