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15日作出(2023)浙1121破申2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紫观阁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11月20日指定青田天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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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 浙江紫观阁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