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公告

声 明

青田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15日作出(2023)浙1121破申2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紫观阁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3年11月20日指定青田天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现浙江紫观阁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无法提交公司有关印章和证照,特声明该公司全部印章作废,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章、行政印章、合同章、法人章、财务印鉴、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正副本等全部作废。

声明人: 浙江紫观阁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23-12-27 20 20 青田侨报 content_415961.html 1 3 声 明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