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综合新闻

通 知

夏献巢:

本公司已将《青田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编号:老城区Yy2-139)项下的其他补偿、补助款共计149596元,保管于浙江省青田县公证处提存专户,请你来本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后,再自行前往青田县公证处领取上述款项。

特此通知!

青田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0日

2024-06-07 20 20 青田侨报 content_460524.html 1 3 通 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