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献巢:
本公司已将《青田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编号:老城区Yy2-139)项下的其他补偿、补助款共计149596元,保管于浙江省青田县公证处提存专户,请你来本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后,再自行前往青田县公证处领取上述款项。
特此通知!
青田县土地和房屋征收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