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项沁豪) “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是我们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日前,县人民法院船寮法庭受理了一起涉及母子三人赡养费纠纷案件。
据了解,黄垟乡一老人于2023年起因病住院,生活不能自理并产生了大量的医疗和护理费用。而她的两个儿子在赡养费承担问题上存在争议,导致老人一直无人赡养。无奈之下,老人将两兄弟诉至船寮法庭。为了保障老人权益、妥善化解家庭纠纷,船寮法庭邀请黄垟乡调解员和村社妇女主任组成“老娘舅”“大舅妈”协调团,共同参与调解工作,从法、情、理角度阐述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律责任、社会责任,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共同促使老人的两个儿子当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由兄弟二人轮流照顾母亲,并共同承担母亲的医疗和护理费用。
船寮法庭庭长叶根峰介绍,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近年来,船寮法庭创新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协作机制,探索家事审判和多元共治融合司法路径,为辖区妇女儿童权益提供高品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该项机制横向覆盖法院、妇联等多个部门,纵向实现乡镇党委政府、人民法庭、村党组织协同发力,开展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回访帮扶等多项工作,通过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调解与法律援助等方式,加强协作、形成合力,有效提高化解矛盾效率。
在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上,船寮法庭设立亲情关护室,倡导优良家风家训,打造本地家风家训文化长廊,营造柔性诉讼环境,突出家事审判中“家”的温馨,帮助诉讼双方消除心理壁垒,以家风建设引领家事审判,全面打造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格局。
与此同时,船寮法庭还专门设立集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帮教、心理疏导等功能于一体的家庭教育指导站,由各乡镇驻庭调解员、法官和村社妇女主任共同参与家事调解、未成年人保护和反家暴等工作,为妇女儿童提供全方位的权益保障。
据统计,今年以来,船寮法庭已深入学校、村居等地开展流动式普法宣传17次,集中宣讲12次,邀请侨留守儿童参与法庭开放日活动2次,为8000余人次提供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