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叶晶晶
周末去爬山,得了一把人家留在树上的柿子,连枝带果地,欢天喜地地,扛回了家。入冬的柿子,早已熟成了橙红色,倒还硬邦邦的,插在大水瓶里,摆弄成心仪的姿态,自认为很有几分野趣。
家属看了看,道:就是上面的黑点不太好看。说的是柿子皮上大大小小的“划痕”和“淤斑”,若是在水果店里,这就是“致命伤”。娃这时突发奇想:我们可以用彩色笔把柿子上面的斑点涂掉呀!二人一拍即合就要行动,我慌得连连摆手制止。为什么要掩盖?羞于见人的东西才该被掩盖。我喜欢这些划痕,这些划痕里分明全是故事。
也许是一个深夜,那时这颗果子还青涩着,大风卷过山岗的时候,柿子树和满山的野草都狂舞起来,树叶子簌簌翻飞,沉甸甸的柿子在细伶伶的枝上左摇右晃,有一些落了下去,筋断骨折,零落成泥。这颗柿子被风一个扫堂腿甩在了近旁的枝条上,留下一道深深的印子,等疼痛和惊惧褪去,这疤却就此留下。另一个果子呢,也差点难逃厄运,幸运的是,它竟被卡在了树杈之间,疼是疼了些,但这阵风灾算是躲过了。日升月落,这柿子使劲地长啊挤啊,终于从禁锢里脱了身,可走样的身材和结痂的伤口使它再也不能“泯然众柿”。
也许是一个清晨,群鸟啁啾,青柿子们身上开始有了一点柔软的浅黄色。一只出来觅食的麻雀落在一颗柿子旁边,歪着头,滴溜着黑豆小眼打量着这个跟它个头不相上下的果子。我没熟,硬着呢!柿子想要大喊,可惜柿子没有嘴巴,只有一肚子沉默的排排坐的核。麻雀没有遇到任何阻碍,试探着用小尖嘴在柿子上啄了一下,咦,轻了,再使劲啄了一下。哎哟!柿子在心里惨叫一声。麻雀没有听见,麻雀飞走了。我确定眼前这个柿子就是那个被麻雀欺负过的柿子,麻雀啄出的小凹坑永远留在了它脸上,成了两颗小雀斑,一浅一深。
还有这一双并蒂柿,相依相生,架也没少打,争阳光争雨露,争营养争地盘,从小争到大,尽是伤敌八百自损一千的打法,连一身的淤青斑驳都是对称的,倒也算得上是别样的“不虞之隙”……
我的思绪飘散开去,想到年少时读《红楼梦》,林黛玉说最不喜李义山的诗,只喜这一句“留得残荷听雨声”,于是不让将池中的枯荷拔去;想到曾在一个花店听到花艺师说,她从不将玫瑰花最外面的那层花瓣剥去,那层不好看的花瓣不但起到保护作用,更让娇嫩的玫瑰有了故事感。这些“有碍观瞻”的痕迹,分明增加了生命的厚度和质感。世界的脚步越来越快,我们开始习惯在众多路径中选择直线距离最短的那一条,而那些曲径通幽的欣喜、分花拂柳的眼前一亮,那些走马观花的悠哉、柳暗花明的豁然开朗,也不再属于我们。但命运却并不总是如此,它钟爱阴错阳差、峰回路转、绝处逢生,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使得轻盈寡淡的生命变得醇和厚重。
最终我保住了我的柿子们,保住了那些累累的伤疤和印记。让那些完美到虚假的柿子们去水果店去礼盒里去果篮里吧,我只要我的刻满故事的柿子们。
我满足地坐在枝条下喝一杯热茶,暖黄的灯光照着我和它们,好像温煦的阳光落在我们身上。我抬头端详着一个个被风刀霜剑标记过的柿子,仿佛看到了它们的来时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