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公益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催告书 青卫职催〔2024〕1号

青田瑞鑫木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尚未履行本机关于 2023年 10 月 26 日对你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青田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青卫职罚〔2023〕9号),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罚款人民币51000元,加处罚款人民币51000元(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计算,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按照本机关出具的《丽水市青田县卫生行政处罚缴款通知书》缴纳。

如你公司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到丽水市青田县瓯南街道景云小区1幢1单元6楼青田县卫生监督所进行陈述和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8日

2024-06-21 20 20 青田侨报 content_465379.html 1 3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催告书 青卫职催〔2024〕1号 /enpproperty-->